2006-07-06
記者從浙江檢驗檢疫局獲悉,機動車燈具、后視鏡、喇叭、油箱、門鎖等機動車零部件產品,即將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機動車零部件,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據了解,盡管距離這項規定的具體實施之日只有5個月,但我省汽車零部件企業3C認證的具體實施腳步卻并不快,一些企業考慮在規定實施之日前最后時刻申請認證。這樣勢必造成最后認證工作的積壓,而一旦在認證中出現問題,將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甚至影響到我省汽車產業鏈的正常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