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2
對于從事汽車零部件銷售的企業來說,原來的廢舊進口車零部件經營將會被禁止。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新發布的《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明確規定,禁止從進口廢舊汽車上拆卸零部件直接或經過再制造用于汽車組裝生產或維修。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環保總局對外發布了《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在不違反相關環保要求的條件下,材料生產企業可按規定進口報廢汽車及其零部件作為生產原料,但禁止以此類進口件組裝車及進入流通環節。除允許進口車用發電機、起動機及微電機進行再制造用于汽車維修外,不得進口廢舊汽車零部件直接或經過再制造用于汽車組裝生產或維修。
《汽車產品回收利用技術政策》徹底堵死部分企業依靠廢舊汽車拆卸零部件的“發財之路”將凈化國內汽車零部件市場,提升汽車維修市場的維修質量。